从迷雾鬼林回来后,那里的经历仿佛是一个梦,触碰不到,无处寻觅。我的生活重新沉入平静,“姐姐”不再出现——这或许是我希望的,毕竟被女鬼拜访好事不多。
但,生活太平淡了,平淡得出奇。时间一晃过了二十年。
我,成为了一个乞丐。分类学上列为流浪人。
前因后果并不曲折。
首先,我是没什么本事;其次,生性懒惰。十一年前,也许是十二年前,那是莉莉和我结婚后的第五年。在朋友同学的资助下,我开了家小公司,谈不上生意红火,却也是吃香喝辣。很快就把借来的钱都还清了,其中有几个还是连本带利一起,随后要吃有吃,要喝有喝,过得很像人样。
过了几年,我沾上了赌瘾,一发不可收拾。本来还算丰厚的积蓄被我一次又一次的“翻本”心理输得一干二净,公司和个人财产全搭了进去,我变得一无所有。莉莉抱着我们唯一的孩子没入了人海中,她最后留给我的眼神含有太多太多的失望与怨恨。
债主收了我的祖宅后,我只得露宿街头,四处漂泊,孤苦无依,成了现在这番模样。
这是一条贫民区的步行街,没有任何浮车,街面十分干净整洁,一片卷空的弃物也破坏不了这种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美。因此也是所谓人民画家采风素描的好去处。
我躺在街角,一双双形态各异的鞋子在眼前走过来走过去。
街角是我的“领地”。贫民区固然是低收入群体,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这些低收入这最困难的相当于二十年前的百万富翁,如果乞丐也算市民的话,我们才是最艰难的。可惜我们不是市民,政府有规定:凡是本区内存在的流浪汉一概没有公民的权利。
市中心是禁止流浪汉进入的,贫民区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都不好过。贫民区不像市中心那样华丽,依旧是二十年前的建筑风格,拥挤,热闹,繁华,有一股亲切感。
流浪汉并不是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有什么丐帮,其实是各凑各的一帮抢东西吃罢了。我在的那帮里有一个大学生,他是毕业后走投无路才落到这般田地的。有一天他和我冒着被打死的风险去一间小食品店抢了几瓶酒,他跑得不快,被抓住了。他把酒扔给我叫我先走,然后他被那群保安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整条街都是他的惨叫声。我藏好酒后折回,把他救出来。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我俩一起被打,打到他们累了之后才算完。大学生被他们打瘸了腿,晚上他边大口地喝着战利品边说:“小市民们…..对我们是……待之活物…..视之弃物…….厌之赃物…..”
我没理会大学生的疯言疯语,也不想发表什么评论,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开怀畅饮。
我从怀里掏出一个还属于我的东西。
一个巴掌大的闹钟。
债主来收我的房子的时候,我唯一能拿走的就只有这个东西,因为它小,刚好可以抓在手里,别人看不见。那个时候债主是领着一伙打手来的,只要我再敢动一动房子里的东西,马上就没有好果子吃。现在回想起来也奇怪,他们居然没搜我的身。
我呆呆地看着那个闹钟,有时候会看上一整天。同行都说我快疯了,其实当年我也是崩溃了,忽然想起高中时候的生活,所以有意无意拿了闹钟出来。
这个闹钟是我上高中那会儿买的,在那栋很老的百货大楼买的,五块钱。它外形像马蹄,底色是白色,边框绕了一圈蓝海洋蓝,三根指针都是塑料制成,深红色的秒针一甩一顿、一甩一顿。令我费解的是……
电池从买的那天起压根没换过。
“乞丐没有钱买电池吗?”一个温柔的女声。
细嫩红润的玉足出现在我眼前,仿佛踏着不尘而来,周围的尘埃都在轻扬让路,绕着这双白净之物飞舞,舍不得沾染。
我抬头。从下而上依次是,匀称纤长的长腿,紧贴下身的牛仔裤勾勒出美好的曲线;身上是绒白宽松的T恤衫,上面印着hellokitty的图案;身后及臀的长发搭落。虽然这种邻家的装扮早已过时,但配上来人精巧可爱的五官、粉润的脸庞,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不凡的气质。好比是模特走秀,穿成什么样都是赏心悦目。当然,美中不足还是有的,就是那不太饱满的胸脯……
轻音乐在餐厅中回荡,犹如妙龄少女在近处曼舞。
“没有胃口?很好吃的。”对面的女孩正在努力地用刀叉切割碟子里的牛排。
两人相对坐在两百米高的旋转餐厅里,男的细细品味手中的咖啡,灰色的休闲装穿在他身上竟有一丝绅士的优雅。他对面的女孩手边静静地躺着另一子碟子,空的。
那是他的那份牛排。
“比起胃口,我想你最好先给我解释一下现在是怎么回事。”我放下咖啡,“你的出现让我很纠结。”
“他告诉了你我的名字,对不?”切牛排的女孩头都不抬,漫不经心地说。
其实一大早我就吃了几个馒头,一碗白粥,一把枣子,还不饿。前边也说过,流浪汉们是分帮分派的,我是势力不强那派,算是他们的头头。我给我手下的同志们制定了翻身的计划,在空地上种植粮食,果树,到山区打猎回来圈养,清理河床的垃圾保证用水。现在我们有了充足的生存条件,只差金属生产工具。因为没钱,所以我们一边乞讨一边去大山里找工程队扔下的废弃物用来炼铁。一旦我们大多人有了工具,生产力量壮大,我们就能在野外打下一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天地,再也不用没日没夜放个破碗在跟前,如此地活着。
绝非玩笑,这大多归功于我的领导,虽然我什么都没了,可当初创业的头脑还在,加上常年的流浪生活使我改过了懒惰的毛病,跟着我的同仁起码不会饿上三四天。
“想起来了,男侠提到过,你叫莫琴。现在你忽然出现,给我换了身新行头,然后带我来这…..看你切牛排。”我耸耸肩,“说真的,这让我想起当年在迷雾鬼林的不凡经历。”
女侠,或者莫琴还在切牛排。
我眼角不禁抽搐几下,低声倒:“你切牛排的速度跟几个小时前用变装手环给我换衣服的速度真是鲜明的对比……”
“不问问我为什么还这么年轻?”莫琴切下一块牛排送进嘴里。
“你应该是更遥远的未来人,现在的科技水平还不能穿越时空。”
“脑瓜子很聪明,可惜了,你猜对了一点。我的确是未来人。”
我摇摇头,扶额:“能不能把你腮帮子的食物吞下去再说话?鼓鼓的,看得我都不知道要问什么了。”
她抱歉地笑笑,大嚼几下,把牛排吞进肚子。
“我要你手上的闹钟、”她擦擦嘴,说出一句出人意料的话。
我掏出随身携带的闹钟,放在桌子上轻轻抚摸起来:“这个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莫琴说,“它没停过,你也没换过电池。对吧?”
“确实,应该是电池有问题吧……也许装有光能电子板……”
我打开电池盖,里面是普通的5号电池。
“你到底有多喜欢吃牛排啊?”莫琴叫服务生又送上一碟牛排,然后费力地切割起来。
她淡淡地回答:“第一次吃,味道和口感不错。那个闹钟谁送你的?”他指指闹钟、
“买的,店主估计早已经老死了。”
莫琴技术有所提高,很快切下一块牛排。“你知道时钟罪?”
“看过。”
“看过?”她停止了咀嚼,一愣。
“一本不错的书,写的是犯罪心理。高中的时候同学买的。”
莫琴强吞牛排,脸色一寒后,纠正道:“不是《十宗罪》,是COLORSIN。”
“时钟有什么罪恶?吵醒人?”
“克洛克困在里面。”
“你的英文发音让我很郁闷。”我发现我的语气莫名其妙地变了。
莫琴叹了一声:“过了这么久了,你还是没变。”
什么?
“面对曾经封印我的家族的后人,我不可能对你客气。”我不可控制地说出这句话。
“我可以把你从那些发锈的零件里放出来,只要你肯与我合作。”莫琴挑挑眉,“当然,除了我,没有第二个人能救你。”
“你最好离我远点!”再次地,我的嘴不受我的意识控制。难道我被什么东西控制了?
莫琴单手撑着脸,对我说:“给姐姐我咖啡,小弟弟。”
“哦哦。”我下意识应着,终于可以自由说话了。
我双手端起自己的咖啡给莫琴,那一刻,我感觉“我”回来了。刚才好像灵魂出窍,看着另一个我和莫琴对话。“我…..我…..”十几年了,熟识的“朋友”回来了。
恐惧。
在迷雾鬼林遇见死神,背着女鬼那一刻的恐惧袭回我的大脑,惊出一身冷汗。那种恐惧是因为对自己身体支配权的丧失。但,这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事?莫琴搞的鬼?她是未来人。
“别担心,”她喝了一口我端过去的咖啡,“克洛克虽然神识丰厚,但还是战胜不了人的下意识命令,就好像你碰到火会马上缩手一样。所以我才叫你把咖啡给我,手就能从闹钟上离开了。”
“该死!”她生气地放下咖啡,狠狠地抹嘴。
“克洛克……不是英文里‘时钟’的发音吗?”我战战兢兢地看着那个陪伴我多年的闹钟。
莫琴冷哼一声,闭上眼睛,然后猛地睁开。
端盘子的服务生的招牌笑容在嘴边凝住了,其他客人举杯的动作停止,连空振翅的蚊虫也粘在空气中…….四周……四周一下子全变成了灰色定格!
“镇定。不要太意外。”莫琴继续切牛排,在我的注视下,她刀叉飞舞,把牛排分成若干小块。“要不要来一块?”说着,她叉起一块牛排送进我吓得张大的嘴里。
舌头传来咸咸的、散碎的口感使我回过神来。
“克洛克是看管时间的神,至少在某个空间的神话里是这样的。他拥有不通过神会就可以调控时间的权利,可以使时间在限定范围内任意流动,但不能静止时间,这是神会也没有能力做到的。时间静止意味着世界灭亡。
“但克洛克有这个就够了。在诸神之战中,他夺得赫赫战功得益于他这种能力。他受的伤能立马复原。战后,克洛克被神会授予更高的神位,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看管人员提升到神族战将是前所未有的奖赏。
“神族战将和普通的神族不同,它相当于一个爵位可以随意命令族人做任何事。也是因为这个,克洛克引发了人与神的战争。诸神之战与人神大战不同,诸神之战拼的是法力,人多势众。但人神大战拼的是智慧,长期的艰苦生活使得人类懂得制造各种工具,神不能,神只有法力。人族在陷入不利战局时总能靠机械和智慧占到甜头,而靠数量的神在战局中时刻处于被动状态。最终,战争以神的失败而告终,人类对克洛克进行了审判,把他封印在简单的机械里。就是这个——”
莫琴用下巴指指闹钟,“就是这个闹钟里的机件。因为一些未知的原因被做成了闹钟的零件。”
“那……那我岂不是很危险?”我上下牙床打架。“你不是要这个闹钟吗?送你了!”
当当——莫琴把刀叉扔进空碟子里,拧开一瓶水,“别着急,咱俩谁跟谁呀?我肯定会帮你解开诅咒。”
我倒想知道俩谁跟谁,话说我跟你压根就没关系。
等等!
“诅…..诅咒?我身上有什么诅咒?怎么解开?”
“简单。”
莫琴伸手抓起闹钟,我刚想说什么,她就非常用力地用闹钟往我头上砸。
一股剧痛在额头突生,我疼地坐了起来。使劲摇着晕沉沉的脑袋后,我发现我是趴在课桌上的,自习课。黑板角落值日生栏下写着日期:
2012年12月4日。
END